我們都知道,如果創(chuàng)業(yè)注冊有限公司,必須要有一個法人代表,此法人代表是由各個股東選舉產生,也可由股東擔任也可對外聘請擔任,所以我們有時候看到的法定代辦人不一定是公司的投資人,不一定是公司的*高權力人,那么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權利和義務?接下來晏騁小編為你做詳細講解。
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是在營業(yè)執(zhí)照上有明顯標準寫明的,要區(qū)分他與法人的區(qū)別,法人是指企業(yè)這個組織,他不是人,法定代表人是代辦法人行使權力的人,因此對企業(yè)具有承擔一定責任的人。
根據公司法第第十三條規(guī)定所述:公司法定代表人需依照公司章程的規(guī)定,由董事長、執(zhí)行董事或經理擔任,并且依法登記。由此也可看出,法定代表人既可以是股東,也可以不是股東。由誰來擔任法定代表人需由股東或者股東會來決定。
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的*高行政負責人,要根據公司章程所賦予的權限來行使職責。法定代表人對股東或者股東會來承擔責任和享有權利。因此,非股東法定代表人應該同股東或者股東會來簽訂聘用的合同,明確雙方享有的權利與應盡的義務。若沒有簽訂聘用合同,會存在很大風險。譬如公司做了一些違法的事或欠債在外,執(zhí)法部門或者債主一定會到公司找法定代表人來處理。另一方面,若公司內部出了問題,股東或者股東會也會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責任。
因此公司的法人要么是由在各個股東中推薦選擇產生,要么由專業(yè)聘請產生,若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,被安排成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不合法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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